检方也同理,所以大部分案件其实都是通过辩诉交易了结的。

    一位被控告杀人的罪犯,检方可能手里并没调查到充足的证据,辩方和被告也怕交付给陪审团判定是否有罪时出意外,于是双方大概率在判决前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交易。

    是以经常能看到杀人案嫌犯获得了比谋杀罪轻微很多的刑期,如果嫌犯是被冤枉的,那么他哪怕服一天刑都是冤狱,如果嫌犯就是真凶,那么对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属来说也很难在情感上接受这一结果。

    但整个法律体系运转的结果就是这样,被冤枉的嫌犯在更严厉的判罚压力前精神崩溃,同意律师的交易提议,认倒霉去服刑。被害人家属面对真凶,也不想冒被对方逍遥法外的风险,只好接受远比杀人轻微的判罚。

    所以从表面上看,大多数人竟然都能对最终结果满意,也不得不说是其规则的精妙之处了。

    “你要信任我们,as,否则我们没法帮你。”

    宋亚步伐很大,大律师们小跑着跟上,戴安洛克哈德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会的,但你们要做得更好,这桩案子对你们每个人都是名利双收,除了我。”

    宋亚回答。

    “你去哪?请等等!as!”

    戴安洛克哈德喊道,宋亚只好停步。

    “现在一切才刚刚开始,你不能在第一场战斗后就变得这么没有耐心。”

    戴安洛克哈德很严肃的指出,“你必须信任我们这些专业人士,否则整个律师团在接下来的管辖权官司中会出现内部不一致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意思?”宋亚反问。

    “你也知道我们是三家律所,as。”戴安洛克哈德说:“当我们对案件应对方式出现内部分歧时,你听谁的?”

    “古德曼会传达我的最终决定。”宋亚指指最信任的古德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