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哈?”

    “隔壁老板也是首席大厨亲自掌勺,做菜给这些学生吃,吃过的都说好,一传十十传百,大家都想尝尝,所以就前赴后继地来了呗。”

    他之前亲眼看到,这些大学生结束了一天的工作,赖在店门口舍不得走,嚷嚷着要吃宵夜。

    那场景,就跟一群嗷嗷待哺的小奶狗,抻着脖颈,汪汪乱叫要投喂一样。

    简直神奇!

    刘善华表情不太好,喃道:“真有这么好吃?”

    店员下意识咂咂嘴:“我也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其实是假的,他虽然没尝过隔壁江老板做的菜,却吃过他摊的煎饼。

    那味道,但凡尝过一回,就不可能忘。

    简直太香,太美味了。

    曹记也有煎饼,而且还是作为招牌主推,不仅卖外观,还卖情怀,整得特别高大上。

    可不知道为什么,在这种餐厅,吃这样的煎饼,非但没能让人产生优越感,反而有种不伦不类的别扭。

    煎饼嘛,一听这名字眼前就自动浮现出的深巷里的小摊,不华贵,也不高档,却有满满的烟火气。

    刘善华:“人找不到,但传单不能不发。要么你们请人来干,要么就你们自己干。”

    说完,转身离开。

    入夜,刘善华回到酒店,这三个月他都打算住在这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