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不是个贪口腹之欲的人,却也没忍住吃了三个,这才意犹未尽地放下筷子。

    盛竹给篮子盖上布,道:“这些你带去书院分给要好的同窗,尤其是庞公子,人家上次帮了那么大忙,咱也应该表示下感谢。”

    人情往来是门学问,她希望沈砚不要只顾着死读书,而忘了怎么去交朋友和识人心,这样就算将来真的金榜题名了,在官场上也是走不远的。

    回屋拿出了之前给沈砚买的两套新衣服,又从身上摸出三百文钱,一并放到桌上,道:“这是给你的零花钱。”

    沈砚哪里肯要,忙摆手:“不用了大嫂,我平日里吃住都在书院,不花钱!”

    盛竹不由分说都塞进了包袱里,“出门在外哪能不带点防身银子,万一有急用呢?”别说,有时候真的是一文钱急死英雄汉,最好有备无患。

    沈砚心里滚过暖暖的潮水,这么多年来,还是头一回有人这么细心地为他准备行囊,关心他在外面吃得好不好,穿得暖不暖,有没有钱花。

    他的喉咙眼似乎被什么东西哽住了,忙轻咳两声,道:“好,我听大嫂的。”

    盛竹看出了美少年的情绪波动,心里也有些感慨,没娘的孩子就是可怜,沈篱是个大男人,估计平时也不会在这些小事上关心自己的兄弟。

    她心念一转,忽然肃着脸道:“不过有句话我必须说在前头,钱只能用在正事上,比如改善伙食,笔墨纸砚之类的,绝对绝对不可以拿去喝花酒!听见没?”

    少年的脸刷的红成了喜庆的布,“我,我才不会去那种地方呢!”

    说完,脚步凌乱地跑掉了。

    盛竹扬起了唇角,就知道这句话能让这老成的小叔子掉马甲,嘿嘿。

    她摸着下巴想,沈砚也十六了,要在现代才刚刚上高中,但在这个时代,却有不少人已经当爹了,实在不敢想象。她并不赞成早婚早育,且不说会分散沈砚读书的注意力,身体都还没发育完全,成个鬼的亲。

    摇了摇头,盛竹转身往外走,肉丸子虽然好吃,但有点油腻不适合多吃,她想再去煮几碗面条当早餐。

    刚走进院子,就看见白眉叼着一只彩色山鸡从半人高的篱笆院墙跃了进来,这只山鸡明显比昨天那只大得多,还活着,被白眉甩到地上后,马上跳起来想飞,嘴里咯咯乱叫,显然是彻底惊慌失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