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阿巴斯总经过厨房是因为听音乐的时候还喜欢吃零食。

    两个嚼着奶酪球的男人并肩盘膝而坐,望着窗外,风雪呼啸,偶尔还有旋风卷着雪片而过,人间惨澹。

    “在听什么歌?”凯撒没话找话。

    阿巴斯摘下耳机递给他。

    歌者的声音略有些沙哑,但歌声空灵飘渺,像是风吹过原野。

    凯撒对流行乐也有些了解,但这个歌手的作品他没听过,而且听不懂,歌手用的是某种很小众的语言。

    “一个用盖尔语创作的独立音乐人,他的专辑卖得不怎么样。”阿巴斯看出了他的疑惑。

    “唱的什么?”凯撒问。

    “亲爱的流浪人,你若到了斯巴达,告诉我那亲爱的妻子,如果她还在等我。告诉她我们战死在这里,还带着她给我的情书。亲爱的流浪人,你若到了斯巴达,告诉我那亲爱的妻子,如果她已不再等我。告诉她我快乐地去了远方,丢掉了她给我的情书。”

    阿巴斯译成英文,这首歌真的就这两句词,来来回回地唱。

    凯撒:“像是写在什么慰灵碑上的词。”

    “是用一个斯巴达战士的口吻写的。”阿巴斯说:“流浪的巫师路过温泉关,在那里遇到了已经风化的骷髅,巫师把他从尸骨堆里召唤起来,他对巫师唱了这首歌。”

    凯撒摇头,“你这种人居然会听歌。”

    阿巴斯笑了笑,“小时候孤儿院里有个小乐队,我在里面是鼓手,那时候我的偶像是林戈·斯塔尔。”

    “披头士乐队的鼓手?一般人都会喜欢约翰·列农。”

    “我其实不会唱歌,乐器玩得也不好,想加入乐队就只能打鼓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