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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二月二十四,草原东面方向……

    “咯哒哒~”

    荒原之上,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至今幽幽而起,沉重的铁蹄践踏在干硬的土地上,扬起成片的黄沙弥漫……

    苍穹之下,三百骑兵依次排列,匀速前进,中间一面“羽”字大纛随着马速疾驰招展飞舞,一种肃烈的气息在这支骑兵部队蔓延……

    大纛之下,陆羽一身铁衣素裹,威风凛凛,手持偃月寒刀,面色刚毅,双目炯炯有神,随着胯下枣红战马疾驰,他胸前那条一尺有余的浓密黑髯也是迎风后仰,宛若战神再临。

    这一次,他收到探报,发现兴岭之中有句勿大股部落盘踞,便亲率三百铁骑为先锋,疾风骤雨般的追击了过去。

    陆羽太想要立功了,看着军中众人不断累计军功,让一向自负的他实在是羡慕不已,边军之中一切以军功为尊,军功就是实力和地位的象征,也是向所有人证明自己能力的最好手段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他之所以如此急切想获取军功还有一层原因,就是为报答刘策的知遇之恩,当初要不是刘策收容,自己根本就做不到一营主将的位置,可能还是在某个世家门下当一名毫不起眼的小卒。

    “陆营使,盘踞兴岭的句勿部落足有上万人,我们就三百轻骑前往,是不是太过涉险了?不如等大部赶上后一道出击!”在他身侧的丁念,不无担忧的对陆羽说道。

    陆羽闻言,丹凤眼一颌,傲然说道“兵贵神速,某领三百铁骑以雷霆之势突袭敌营,敌人定料不到我军会敢如此大胆展开攻势,

    到时胡奴仓促应战必然准备不足,何况只有三百骑也会让他们有轻敌之心,到时就以雷霆之势大破胡奴,一举立下不世之功!”

    听完陆羽的话,丁念也不再怀疑,只顾跟在他身边一起向着兴岭方向前进,这些时日他跟好友荀慈一起经历了数场战争后,已经习惯了前线战兵的厮杀方式,彻底迈过了对胡人恐惧的那道坎……

    三百铁骑孤军驰行六十余里后,来到一座山丘之上暂时停止了前行,只见一片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密林,逐渐浮现在众人眼帘,号称纵横足有八百里深的兴岭,终于到了……

    “在此歇息一个时辰,一个时辰后杀入兴岭,剿灭句勿人老巢!”

    陆羽一声令下,三百骑兵立刻翻身下马,将马匹按倒在地,拿出干粮和水吃了起来,顺便也给座骑喂以黑豆麸饼,让它们快些恢复补充体力,以应付接下来会发生的战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