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嗷嗷嗷……”

    出现在沈轻面前的是赫赫有名的雪橇三傻,阿拉斯加、萨摩耶还有哈士奇。他们撒欢儿的在雪地里奔跑追逐着,像是自由自在的雪中精灵。

    它们被养的极好,毛发油亮,眼睛有神。在冬冬村里,它们可是很重要存在,不是宠物、而是负责运载的交通工具。想要训练雪橇犬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财力,一般人可养不起。

    沈金币的专属是大型犬阿拉斯加,由于要带着沈轻一起坐,便又加了几只狗子来分担重量。

    十几只漂亮的阿拉斯加在前面拉车的场景,别提有多威风了。尤其是老爹还给沈轻怀里塞了一只才两个月大的小哈士奇,小家伙被喂养的极好,胖乎乎的像个肉团子,身上还有着奶香味儿。小家伙瞪着那双漂亮的冰蓝色眼睛奶呼呼的看着她,沈轻忍不住捏捏它软软的爪子,果然兜风加宠物是最佳疗愈方案。

    沈轻坐在雪橇上面,抱着奶呼呼的小狗狗,看着被大雪覆盖的庄子,每到一处都有仆人和替沈家工作的猎户打招呼,尊称他们一声老爷和小少爷。淳朴的笑脸,亲切的问候,一路感受着大自然和人的和谐共处的场景,似乎也没有那么糟糕了。

    坐在旁边观察沈轻的沈金币手臂一伸,揽住了沈轻的肩膀,“无论何时,老爹永远都在。”

    他有太多的话,最终却只是告诉沈轻,他在。虽然对外说着原主是儿子,但其实沈金币还是用养女儿的方式娇养的。

    感受着父爱,沈轻绽放出来了一个大大的笑脸回应老爹,“嗯!”她是不吝啬表达情绪的人,你对她好她便回应你的好。

    “吃点东西吧。”沈金币似乎很喜欢揉沈轻的脑袋,一边揉着一边掏出来了肉干给沈轻。

    沈轻的确是饿狠了,原主这个情窦初开的少女,因为男主不仅夜不能寐甚至伤心的已经三天没有吃饭,现在沈轻接受了这个身体,早就饿得不行了。没有血的肉干,沈轻准备挑战一下。

    张嘴、咬住。吞进肚子里!

    又干又涩还很硬,难吃得沈轻不禁再次垮起来了小脸。

    想下馆子,但是沈家的庄子距离村子有一段距离,而且现在时间太晚了,路上容易遇到野狼。冬天山上的食物少,野狼为了活着会拼命的。

    人和雪橇犬,都是那群野狼的目标。

    沈轻虽然饿,也不想因为自己的任性去害人和那些毛茸茸的大可爱,只能味同嚼蜡的吃着肉。一块小小的肉,她咀嚼了四十几口还是没有说服自己成功吞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