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连三天,三人都在家里宅着。

    除了倒垃圾拿外卖,基本上是没出过家门一步。

    终于,在13号下午5.20分左右的时候,他落下了书籍的最后一笔。

    “你要知道,他就是小王子,你要将他回来的消息悄悄告诉我,以此慰藉我的忧伤。”

    写完这句话,陆寻在下一行写下现在的时间,2004.09.13.17:20,这算是一个纪念,随后将钢笔盖上笔帽,轻轻的放置在一旁。

    看着面前写得密密麻麻的本子,陆寻长出一口气,心中万吨重担卸下,仿佛是完成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一样。

    能让这篇名着在这个世界再度焕发新的第二春,对于陆寻来说是一件很庄重荣幸的事情。

    秦雅南站在他身旁,身上的睡衣已经再度换成之前的款式,因为她发现,不管自己穿得多严实,只要让陆寻逮到机会,就会把她按在角落狠狠欺负一番。

    “写完了吗?”她问道,声音有些急不可耐。

    一双眼亮晶晶的,跟看见宝藏的寻宝鼠一样,眉毛疯狂挑动,探头探脑的朝着笔记本上看去。

    与林婉不同,秦雅南不喜欢等待的感觉,所以她每天都会在陆寻写完后第一时间追读,而不会选择等陆寻写完后一口气看个爽。

    追剧看的时候很爽,但是看完之后那种需要等待的空虚和寂寞就尤为的磨人。

    但也不全是坏处,她很喜欢这本书,喜欢书里的每一个故事。

    秦雅南这两天每晚都要在床上翻来覆去思考好久,脑海中迷迷糊糊的幻想着书中的一切,同时也在猜测故事下一步的发展。

    一个长着一头金发的小王子,他的星球,他的玫瑰,还有那只藏在盒子里的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