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作为投资银行,项目组首先会问“哦,你说那个小丫头欠你800元是吧?你把她找来,我们访谈一下,跟她本人确认下。”

    会计师此时也插话说“对对,我们跟投行一起给她寄一个函证,让她签字画押,书面确认金额。”

    保荐代表人会说“这个小姑娘无缘无故买你们800元的香蕉用来干什么?她一个人吃得了这么多么?不怕坏么?业务的逻辑合理性在哪里?”

    然后券商内核委员会提出反馈问题,请企业和项目组补充落实“小姑娘欠的800元何时归还?期后回款计划如何?现在已经回了多少?”

    在企业发生上述虚增应收账款的情况,到该项目上内核会,通常已经经过了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,这么长的时间里如果一分钱没回是不太能说过去的。

    若企业最终真的收不回钱并且解释不清楚,所有中介的内心结论都会是这个收入八成不靠谱,八成是假的!

    这个时候我们会发现,如果想要造假,先要买通一个小姑娘,让她按照自己的说辞接受投资银行的访谈。

    然后,这个小姑娘还要承担法律风险,在函证上签字画押,往往这时候她就不敢了,因为人都要自保。

    但没办法因为我们一定要造假,于是我们就给小姑娘200元让她硬是在函证和访谈笔录上签字画押(假设200元她愿意干的话)。

    虽然小姑娘这边兜住了,但每隔一两个月投资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就会问你,“钱回来没有?你们那个回款计划怎么都不按期执行?”

    不过就是卖个香蕉,要吃人家早吃完了,太久不给钱确实说不过去。

    于是我们就从私房钱里每月拿出一百元给小姑娘,再让她从她的银行账户打钱给公司,一个月一百,几个月撑到内核我们会发现……都已经超过原来自己想要虚增的800元了!

    这800元还是得自掏腰包付给公司的,且老是拜托人家小姑娘转钱,干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情,手续费、人情费肯定少不了,过年过节还要请人家吃饭送礼,嘘寒问暖,回头一想,这造假成本太高了!不搞了不搞了!

    如果大伙儿商议实在要搞,那就搞少一点,虚增20元好了。

    当然,搞少了,你自己也觉得不值。

    为了20元钱去买通一个小姑娘,然后今后还要装作假装回款的样子,太累了!关键是最后的最后,钱还是得回来才行。